巡视 · 机构

一、承担贯彻落实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学校党委和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巡视办)、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的职责:

(一)及时传达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学校党委和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向中央巡视办报告工作情况,报送有关重要材料;

(三)向中央巡视办报备领导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有关情况;

(四)向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五)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起草会议文件;

(六)起草呈报党委和领导小组的有关请示、报告;

(七)对党委和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八)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承担统筹推进全校巡视工作的职责:

(一)统筹推进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二级党组织全面巡视,对教学科研单位、内设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附属单位、实体研究机构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巡视监督;

(二)研究提出党委巡视工作规划和任务安排的建议;

(三)需要统筹的其他事项。

三、承担组织协调巡视工作的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党委巡视人才库;

(二)协调配合党委巡视组做好巡视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移交等工作;

(三)协调纪委和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建立健全有关协作机制,支持配合党委巡视组开展工作;

(四)需要协调的其他事项。

四、承担指导督导党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职责:

(一)组织召开党委巡视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

(二)审核党委巡视组报送领导小组的巡视报告问题线索报告、专题报告以及向被巡视党组织(单位)的反馈意见等巡视文稿;

(三)审核被巡视党组织(单位)报送领导小组的整改工作方案、情况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审阅被巡视党组织(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情况、会议记录和指导人员的点评发言;

(四)对党委巡视组移交、归档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五)加强党委巡视组之间的情况交流,每轮巡视结束后,适时组织党委巡视组组长和有巡视整改任务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巡视分析研讨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讨论提升巡视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

(六)需要指导的其他事项。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为党委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六、会同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巡视组对被巡视党组织(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七、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建立和完善巡视工作制度体系。推进巡视工作信息化建设。

八、加强巡视工作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有效应对涉巡舆情。

九、加强巡视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优化巡视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巡视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十、加强巡视机构党建,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强化作风

建设。支持党委巡视组开展党内组织活动,为完成中心工作提供政治保障。